一位因哮喘去世的上海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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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新闻说一位上海的女护士因突发哮喘,到自己工作的医院急诊被拒,随后转至另外医院求救,最终不治身亡。

看完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位白衣天使,到自己工作的医疗机构,但得不到救治,医院给出的解释是:该院急诊部因疫情防控需要,正暂时关闭,进行环境采样和消毒。

由此作为该院长期工作的护士,只能由家属送至其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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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当前医学水平对哮喘症的治疗手段,倘若救治及时,死亡是很难发生的事情。但它就是发生了!

在此之前,西安封城期间,曾有待产孕妇不能即时入院而导致的悲剧。

类似的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同情和愤懑。悲剧反反复复地发生,但社会似乎不从其中吸取经验教训,一阵喧嚷过后,一切照旧。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全世界所有人的生命是同样宝贵和不可复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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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的社会法则面前,面临同样的社会状况,如果一位孕妇、护士不能得到医治,相应的,任何其他人在类似情形下,也只能面临相同的命运。

面对由此引发的悲剧,我们的同情最终转化为对自身运气的期许,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发生在自己身上。 至于人为什么要靠运气活着,并没有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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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已经持续两年半,政府为「动态清零」制定了种种规定,应当说,大多数时候是有效的。

迄今为之,中国的新冠感染者在无论绝对人数还是相对人数都处于非常低的数字上,中国的大部分地区也相对安全,生活生产能有序进行。

但是,与此相对的是,一旦某地产生感染者,即可能进行大规模地封锁、隔离和检测。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由于在全国多地发生的感染呈现多点开花,防不胜防的现状,疫情防控措施日趋严格。

这就引发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过多的控制手段,会影响人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造成相应的社会损失;过于简单的防治手段,又可能导致疫情的蔓延和失控,引起更大的社会损耗;如何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就成为对政府相关部门治理能力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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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是否存在一刀切式的防控方式呢?不排除。网上流行的很多视频和信息都有所反映。有的地方无数人集中在一个密闭空间里进行核酸检测,这是否科学合理呢?还有的地方,疫情防控人员与民众发生冲突,甚至对居民大打出手。

此外,不少地方无视中央的三令五申,对发生疫情但又处在该地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限制其返乡,乃至对返乡人员进行无理由地隔离,将对方的家门用木板钉死。

种种情状,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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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引起的社会规定,往往是以一定程度的限制人身自由为基本手段的。但是从法理上说,限制人身自由所要求的是一整套完整的法律程序,它不能仅仅因一道行政命令就简单地推行。

但是面对社会突发状况,我们似乎顾不上这些。地方政府在疫情防控上简单粗暴的表现,其实只是在这面镜子中反映出的一时状况而已。

上海市东方医院之所以拒绝自己院内工作人员的急诊要求,所遵循的只能是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

按照医院的公开回应,他们对因哮喘发作而去世的护士是如此评价的:「XXX同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是一名优秀的白衣天使。XXX同志的不幸去世,是我院的损失,我们对她的去世深感痛心,对她的亲属致以诚挚慰问!」即便如此优秀的人,在自己工作的医院面前,也被无情地拒绝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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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诊理由看似合理,背后其实是冷酷的社会治理法则,因为在任何环节上,有人一旦无视这种法则而擅自处理问题,出现后果,就会引发链条上所有人背负责任。这时候,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对触动这一法则的人的命运的不闻不问,任其自生自灭。

那么,当事者是否会因此背负一些良心的谴责呢?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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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涉及到的是社会治理的原则和方法。

我们可以设想,以行政手段进行社会治理,需要的是与这种工作相应的专业能力——并不是有权力就能很好地解决问题,那就是对社会的全面细致的观察,谨慎的判断和条分缕析式的专业分析,以及由专业和时间结合产生的经验。

这种经验包含着与不断变化的客观形势的互动,对自身动作的反复修正,以及对导致良好社会结局的问题的科学推断,并由此进行人员、物资的调动和部署。

面对任何社会问题的常规治理模式,都应该有针对突发状况的处理预案,这样,当因有患者而小区被封锁时,如果有人突发疾病,就不会面临各职能部门相互推诿,冷眼看待的局面。

疫情防控是为了所有人的生命健康,所有人不就是所有个体的集合吗,哪一个个体不是这个集体目标保护的对象呢?你因为要保护一个人不得新冠,而无视他面临的其它生命危险?这到底是什么逻辑?人到底是手段还是目的,是否一部分人是另一部分人的目的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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