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透Talenset2019-09-13 14:26:47
2009年的春天,一個24歲的年輕女孩,又一次因為跟男朋友吵架進入冷戰,這一次她覺得很累,坐在父母家朝北的小房間裡,不再有挽回的想法。為了迅速一刀兩斷,她開啟桌上的筆記本,打算寫一個長篇小說,好好梳理一下這段關係。
窗外是上海郊區的初春,天氣寒冷,鄉下人穿著厚重的棉毛褲,喜歡在街道上大聲嚷嚷。女孩噼裡啪啦地開始打字,她的書桌上除了膝上型電腦,還放著一本海明威的《流動的盛宴》,這是關於一個貧窮的作家如何開始職業生涯的最貼切描述。女孩寫小說的起點,就在她的出生地。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嘗試長篇了,上大學的時候她就發現,寫故事讓她很快樂,那種現實中的挫敗感,在故事裡她可以隨心所欲的擺放,失敗可以放大,也可以縮小成很小的一團。現實中她很難做到,以至於動不動要崩潰。她自得其樂,在第一天下午就寫了五六千字,五點多鐘時,她媽媽下班回家,看了一眼電腦前忙碌的女兒,再一次恨鐵不成鋼,脫口而出:你說你一天到晚在玩什麼,也不出去找份工作。那一年,女孩最大的標籤,就是一個待業女青年。全家都為此感到頭疼,她跟男友吵架的原因,十有八九也是因為沒有工作。她總是在被詢問:你什麼時候找份工作?你沒工作總不是辦法,你這樣下去肯定不行……十年前,寫作是一份很艱難的營生,每個月能靠稿費賺兩千多塊。女孩的男友工資是她的五六倍,並且很快就會漲到一萬五,甚至兩萬。她媽媽希望她能趕緊結婚,她男朋友希望她能快點發展到勢均力敵的水平,於是所有人都希望,她至少要有一個五六千塊錢的工作。女孩在各種吵鬧聲中,專心寫著那部毛毛糙糙的小說,有點類似自傳,因為她畢竟是新手,使用第一人稱,從春天一路寫到夏天,終於在秋天到來前,結束了自己首部十萬字的小說。很不成熟,但看過的朋友都說,挺有意思的。這時候有個出版社找到她,承諾可以出版這部小說,版稅的話會盡量滿足條件,並且是要往暢銷書的方向做。女孩一下覺得自己來到了豐收的季節,24歲,即將出版自己的第一本書,或許她將真正成為一個作家。她懷著忐忑不敢跟別人公佈這個訊息,只是低調地去了次北京,結果發現夢想稍稍一靠近,只會露出很醜陋的模樣。她的小說被拿去參賽,沒得到任何名次,她安慰自己,以後會有更好的作品,出版後她拿到了新書,但是沒拿到稿費,催討大半年,她的賬戶上只多出了六千餘元。女孩後來放棄了寫小說,改寫來錢快的專欄,千字三百,月底即結。這是我十年前寫首部小說的故事,十年後我再次賣掉了這部小說的版權,售價,一百萬元整。拿到錢後,我又看了遍,我在十年前到底寫了些什麼。小說的前半部分,非常令人臉紅,挺糟糕的,可以說相當糟糕,女主為了掩飾自己的失落,總是表現得很輕浮。她明明是個很重感情的人,卻總是在告訴自己,萬事不要當真。到後半部分,我開始為當年的自己難過,當看到裡面的男友,一次次詢問“什麼時候去面試”,一次次表明“我媽說你要沒找到工作,就別帶你回家”。看到他帶我去同事聚會,對著麻辣火鍋,同事們興高采烈談論公司各種福利,其中一個男同事轉頭問我,“你找到工作沒?”女孩心情沮喪,抬不起頭,只能勉強露出一個笑臉。在那本小說裡,我發現十年前的自己,還是缺乏描述場面的能力,只是一個勁地照顧自己的心情。如果再來一遍,應該寫得更殘忍才對。比如,有一個小說裡沒提到,但我印象深刻的細節。我去北京的那年秋天,很久不聯絡的男友正巧來出差,我們在南鑼鼓巷約好見一面。秋天是北京最好的季節,在空氣裡能聞到很多食物香甜的氣息,烤肉味,糖炒栗子味,桂花味……走在鼓樓大街時,我提議不如我們去吃個飯吧。我們走進一家麵館,我拿起選單,點完面後,又點了兩三個冷盤,拍黃瓜和皮蛋豆腐之類。作為一個江南人,我總是願意在吃飯的時候伴點小菜。點完後發現對面的男友神色不對,他是那樣的不開心,以至於我不明白,我做錯了什麼。他隨即告訴我,我認為你這樣很不會過日子,我說吃碗麵,你就不能只點一碗麵嗎?兩個人點兩碗麵最多三十塊,你點好幾個菜,就是五六十了,你現在沒有工作,為什麼不能省著點花……在喧鬧的麵館裡,我看著他喋喋不休說著過日子的重要性,身邊不時有食客轉過好奇的腦袋,想知道我們在爭辯什麼。那是一個多麼好的秋天啊,我卻只能生活在一個失敗者的陰影裡。深夜裡我反覆思考著這個問題,想到當年一起參賽的小說第一名作者,那一年他拿了十萬塊獎金,他賣了版權,他在北京買了房,他合情合理地進軍了編劇行業。十年後我們好像由一股冥冥中的力量牽引,再次聯絡上了。記憶中那個玉樹臨風清瘦如許的青年作家,現在已經是一個肥膩中年男編劇。朋友們都發財了,目前還在寫的人,總體來說,都不差錢,如果真的靠寫作沒有任何收入,早就已經轉行去做別的。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24歲時寫的小說,34歲賣了一百萬,高興之餘,替當年的自己難過。那一年,年輕女孩頭低得很低,一直過著灰頭土臉的生活。她離開北京的時候,請一個同樣是北漂的朋友吃飯,那個朋友住在草場地,月租金八百一個月的農民房裡,有時來城裡派發廣告宣傳單,一天能賺五十塊錢。女孩鄭重其事地,遞給這個朋友一張北京的交通卡,裡面存了一百塊,她本以為至少還要在北京繼續奮鬥半年。
【the end】
作為國產女孩,你有權利和義務過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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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十年時尚情感專欄作家,《中國青年報》《Vista看天下》《部落格天下》《ELLEMEN》長期撰稿人,騰訊大家簽約作者,曾任綜藝節目《我們相愛吧》文字總撰稿。最新作品:長篇都市愛情小說《我在三十歲的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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