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媽媽2019-09-13 13:36:17
中國有句古話,“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父母對孩子的愛本應該是自由的、寬容的。
而溺愛帶給孩子更多的卻是限制,是阻礙他們人格的發展,最終讓孩子成長為意志薄弱、自私自利的人。
生活中,有很多家長區分不清愛和溺愛的區別。晨媽提醒:當家長有以下這3種行為時,就屬於溺愛孩子了,千萬要注意。
凡事都滿足孩子
孩子看上了一雙新款的運動鞋,家長“買”;
別人的手機型號比我的新、功能比我的強大,家長“換”;
同學們暑假都去國外旅遊、夏令營了,家長“去”;
……
一個12歲的男孩子弄壞了茶館裡的物品,讓媽媽替他賠償,媽媽只是在言語上教育了他幾句。
結果,小男孩竟然狠狠掐住媽媽的脖子,眾目睽睽之下打起媽媽來。
不捨得讓孩子吃苦
一顆質量上乘的石頭被雕刻家選來製作佛像,結果這顆石頭非常怕疼,於是雕刻家只好放棄雕刻,把它當做了一塊普通的鋪路石。
雕刻家又找來另外一顆石頭,這顆石頭知道自己資質平平,想要擺脫成為鋪路石的命運只有忍受雕刻的疼痛,最終這顆石頭被雕刻成為了一座精美的佛像,受到人們的敬仰。
一味包庇孩子犯錯
很多家長都喜歡用“孩子還小”“孩子不懂事”等作為擋箭牌,一味包庇孩子犯錯。
卻不知道,慣子如殺子,父母的每一次縱容,都等同於為孩子築起一堵禁錮的牆。
網上就有這麼一個新聞:一個31歲的男子用假駕照被抓,根據相關規定,交警對其實施處以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對此,其父母情緒異常激動:
“你們太過分了,他還是個孩子,才31歲!你們為什麼罰那麼重?”
31歲還是個孩子?在現場的民警聽到這句話都懵了!
雖然說無論子女年齡多大,在父母眼中永遠都是孩子,但這個31歲的成年男子,非但沒有“三十而立”,反而在父母的“包庇”之下,一步步走上了屢教不改的犯錯道路。
據悉該男子曾經就因為交通肇事罪被拘役和吊銷駕駛證,結果他還是不知悔改,仗著父母的寵溺一意孤行。
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是不犯錯的,當孩子犯小錯的時候父母不重視、選擇包庇孩子,那麼孩子最後必然會受到來自社會的教訓和法律的制裁。
復旦大學教授錢文忠曾說過:
現在的孩子,犯錯成本太低,我們要告訴孩子,犯了錯誤就要付出代價。
如果繼續放任形成家長對孩子讓步的氛圍,以後的孩子是很可怕的,我們的未來是很可怕的。
父母對孩子真正的愛應該是對孩子的行為有要求、有約束、有規則,是帶著愛孩子的心去教育、去引導。
是要讓孩子學會知足感恩、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金錢觀,讓孩子懂得凡事量力而行;
是要懂得放手,捨得讓孩子吃苦,讓孩子自己去成長,而不是製造一個溫室慢慢將孩子養廢;
是要首先教會孩子直面錯誤,勇於承擔責任,教會孩子分辨是非對錯。
溺愛對孩子的性格和人生毫無益處,如果你有以上3種溺愛孩子的行為,千萬要及時改正,切莫因為你一時的心軟耽誤孩子的一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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