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中國的房子是70年產權?到期後會被掃地出門嗎?

2019-09-11 07:57:55


為什麼要買房?很多人都會問自己這麼一句話。

 

如果不買房,把錢存到銀行,你的錢就會被銀行借給別人來買房。最後你住著別人用你的錢買來的房,還收著你的房租,用著你交房租的錢來還房貸。

 

一想到這個情況,說啥也得買個房。

 

所以,買房成了大家的畢生追求。有些人奮鬥一輩子也想在生活的城市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溫暖小窩確實比租房子要好得多,而且現在的年輕人想要結婚,都必須要有房才行。


 

買房子可不是小事,很多人要付出大半輩子的心血才能買房子,大城市一套房甚至要靠幾代人的共同努力才買得起。

 

然而,很多人發現花了幾百萬才能買到一套房子,竟然只有70年產權,表示很不理解。很多人就擔心是不是產權到期房子就要被國家收回去?其實房屋產權年限很多人並不瞭解是怎麼回事?

 

我們在買房的時候,都會標明產權期限,我國的住宅用地是70年,而且不同型別的房子的產權也是不同的,商業用地的產權是40年,工業用地的產權是50年,而我們住的商品房多為普通住宅產權為70年。

 

70年後房子怎麼辦?這是很多人不明白的地方。在我國,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實際上,商品房的土地實際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

 

為什麼會這麼短呢?因為從國家出讓土地的那一刻起,便開始計算使用年限,房地產開發週期最短也得幾年時間,如果開發商囤地幾年再轉手那就耗時更長了,況且住宅樓的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

 

我們通常所說的70年房屋“產權”,實際上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

 

7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當然你也可以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享有土地使用權。

 

簡單的來說,房屋所有權與使用權永久屬於業主,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業主有70年使用權。

 

產權到期以後,可以向國家提出申請,重新簽約土地的有償使用合同,然後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一般低於同類土地出讓金的價格,就可以繼續使用房屋;而且如果國家根據規劃需要把房子回收的話,簡單的來說就是拆遷,那房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拆遷補償。


 

如果瞭解了這個政策,現在的房主肯定不會再擔心了,恐怕做夢都等著被拆遷吧。

 

產權為什麼是70年呢?買房的人都知道,房子有個公攤面積,相當於額外付出的買房成本。這個是地產商借鑑中國香港地產商弄出來的這麼個玩意兒,專坑人錢的。

 

產權70年這件事,同樣是借鑑了中國香港,並不是內地首創。1978年我國實行改革開放,從福利分房向商品房過渡時期,很多事情都沒有經驗,於是內地就在借鑑香港的基礎上,經過多方論證,終於確定了70年土地使用年限,一直延續至今。

 

總的來說,在我國,房產是有法律保障的,就算70年“產權”到期,也絲毫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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