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洋蔥圈2019-09-05 05:33:12

前兩天,拿著老婆賞的600塊去交罰款,但由於超出了處罰期,需要補交滯納金,原本600元的罰款,無端變成了654元,這讓我回家如何交代啊!
相信不少小夥伴和我一樣,早就把滯納金這事兒忘得一乾二淨了!下面咱們就來聊聊“違章罰款滯納金的那些事兒”。現場違章容易產生滯納金,非現場違章一般不會有滯納金(但有些情況下也會產生哦),具體情況,咱們繼續往下看!
當你發生違章時,被交警逮個正著,直接開了罰單,並且你也在處罰單上確認簽字,這種現場違章處罰就要在15個自然日內(切記!不是工作日!!!)去繳納罰款,否則第16日便會有滯納金。
常見的非現場違章就是違章停車“貼條”和電子眼抓拍。非現場違章處罰不用馬上處理,可以等到驗車之前處理,在這之前不會產生滯納金。
但是!當你到交警隊違章處理視窗確認違章資訊,在處罰通知單上確認簽字以後,同樣要在15日之內交罰款,若逾期未交,那麼就要計算滯納金了。(哦對了,如果對自己的違章資訊有異議,可以拒絕簽字,申請複議。)
滯納金每日按照罰款數額的3%計算,總額不超過罰款金額。像我之前被罰600元,超出了交款日期3天,因此最後被罰金額就是600+600*3%*3=654元。
假如一直不交罰款,那麼最後被罰總金額最高1200元!
要知道,以前滯納金是上不封頂的,利滾利滾利,最高能“滾”到萬元,分分鐘讓你懷疑人生!現在已經算是人性化了。。。
好了,關於滯納金的內容就是這些啦!希望小夥伴們永遠不吃罰單,不交滯納金!
交過滯納金的小夥伴,在評論區說說你最多交過多少錢吧,看看誰最慘(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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